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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蛋白氨基酸用法用量

简要描述:L-蛋白氨基酸用法用量
性状
白色斜方晶系(二水物)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44(分解).经水重结晶后,于105 失去结晶水.其水溶性呈强碱性,可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溶于水(15,21),不溶于,微溶于乙醇.

所属分类:L-蛋白氨基酸

更新时间:2021-12-06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详情介绍

L-蛋白氨基酸用法用量  L-蛋白氨基酸用法用量


名称:L-蛋白氨基酸

法定编号:CAS 74-79-3

EINECS号 200-811-1[1]

分子式:C6H14N4O2

分子量:174.20

性状:白色斜方晶系(二水物)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熔点244。经水重解结晶后,于己于105失去结晶水。其水溶液呈强碱性,可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溶于水(15,21),其大量存在于鱼精蛋白中,亦为各种蛋白质的基本组成


用途 

使用限量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6%(FDA§172.320,2000)。FEMA(mg/kg):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无醇饮料、含醇饮料,3~30;干酪、酱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制品,15~100;胶姆糖、糖果、糖霜、凝胶及布丁、软糖、代糖品、甜沙司,3~15;调味品2~25;蛋制品、代乳品、其他谷类,5~10;油脂、冷饮、水果冰品、乳制品,5~15;鱼制品15~30;硬糖1~20;速溶咖啡和茶10~100;果酱、果冻、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复水蔬菜5~25;调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汤料5~250。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添加剂中文名称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添加剂功能最大允许使用量(g/kg)最大允许残留量(g/kg)l-精氨酸食品食品用香料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用作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肥料添加剂、化妆品、原料等。常用于各类食品、饮料、保健品、饲料、农业、工业、生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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